经济建设
建设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
是贯穿宁波改革发展的主线
全会指出,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最根本的是要牢牢把握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条主线,切实担当起率先探索实践的历史责任,不断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宁波的生动实践,不断开创宁波科学发展的新局面。
党的十八大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现代化建设中继续走在前列,为全国改革发展作出更大贡献。我市作为东南沿海重要港口城市和改革开放先行地区,历届市委、市政府一直执着以求、接力以进地推动宁波现代化建设。
从1980年市第五次党代会首次提出建设“现代化的港口城市”,到今年年初的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今后五年实现“两个基本”目标。可以说,建设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推动现代化建设事业不断向前发展,这是贯穿宁波改革发展的一条主线,是宁波人民不懈追求的共同愿景。
经过30多年的艰苦奋斗,目前宁波已经基本完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性任务,2006年宁波全面小康社会实现度的综合评价指数首次突破90%,达到91.14%,去年的实现度达到94.73%,基本达到全面小康的标准。
发展目标
2018年实现“四个翻一番”
力争现代化进度早于全省快于全国
宁波已经进入了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迈进的关键阶段。
今年的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经过五年努力,实现“两个基本”目标(即基本建成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努力成为“四好示范区”(即发展质量好、民生服务好、城乡环境好、社会和谐好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区)。
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的宁波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指标体系,2011年宁波现代化实现程度约为71%,到2016年实现度预计可超过90%。这就意味着届时我市将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
在这个基础上,全会提出,到2016年基本建成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到2018年实现全市生产总值、人均生产总值、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比2010年翻一番,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四好示范区”奠定更加扎实基础;并且力争在现代化时序进度上早于全省、快于全国,在现代化实现程度上高于全省、优于全国,为全国全省发展大局作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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