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金小燕
郑先生在塑料城上班,一直以来他都习惯去大型超市买东西。“大品牌的超市比较值得信赖,而且离我住的地方也比较近。”可前几天发生的事情却伤害了郑先生对这家超市的感情。
12月24日,他在该超市买了一瓶星巴克摩卡味咖啡,价值15.9元。可回家一喝,却发现咖啡有些异样。
“瓶底有一些颗粒状的沉淀,附着在杯壁上。”郑先生警觉地查看了一下商品的标签,很快找到了原因。只见咖啡标签上标注的生产日期是2012年6月18日,保质期是到2012年12月17日。当时,这款商品已经过期一个星期了。
“我从小到大都没吃过过期的东西,想想都觉得有些后怕。”幸好郑先生只喝了几口,身体上也没觉得有任何不适。可对于买到过期的商品,他很气愤。“这么大的一个品牌超市竟然卖过期商品,太伤害我们消费者了。”27日,郑先生来到超市服务台,要求给个说法。
该超市食品部的负责人表示,这是由于工作人员的失误造成的,“我们非常抱歉,可能是工作人员在下架商品的时候未及时发现”。
双方协商之后,食品部负责人当场支付了郑先生商品原价十倍的补偿金。
后记:同日,记者来到该超市,在二楼下一楼电梯口的进口商品处找到了郑先生买的那款咖啡。货架上摆放着10多瓶同款商品,记者一一查看后,也未发现一瓶过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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