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邮箱 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新闻 > 民生·城事 正文

宁波市个体工商户开始验照 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1月01日 08:40   【 】 【打印
0

  从今天起,2012年度个体工商户验照工作正式开始,我市共有36万个体工商户需要参加验照。笔者从市工商局获悉,凡2012年12月31日前在全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含已停业未注销的个体工商户),均须在2013年5月31日验照截止日前参加验照。个体工商户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办理年度验照的,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规定,由登记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吊销营业执照。

  为避免经营户在验照期间因未带齐相关材料而来回奔波的情况发生,市工商局提醒广大个体工商户,在申请验照时需提交《个体工商户验照报告表》、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中涉及前置许可经营项目的许可证件(或批准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工商机关依法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报告表、委托证明等表格可以到当地工商所领取,也可以从市工商局的政务网(http://www.nbaic.gov.cn)上直接下载打印使用。

  个体工商户委托他人代办验照的,应当提交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提供的材料中属于复印件的,应当由个体工商户本人或其受托人签字确认与原件一致。

  通讯员 励圣华

  ■相关链接

  年度验照

  年度验照是工商部门对个体工商户实施日常监管的主要方式之一,也是工商部门服务经济发展、树立良好形象的有效载体。届时,各地工商分局将充分运用年度验照的综合功能,检查个体工商户的实际经营和遵纪守法情况,并作出相应处理。同时,针对当地的特色支柱产业、块状经济等具体情况,做好数据材料的采集、汇总和分析工作,为当地个私经济发展和政府部门制定具体政策提供有益参考。

编辑: 陈奉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