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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新利率执行 首套房二套房每月可少还利息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1月06日 07:21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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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月起,住房公积金贷款新利率标准开始执行。昨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方面测算显示,市民在去年6月8日前通过公积金贷款所购的住房,无论是首套房还是二套房,今年起每月都能少还一些利息。

  去年,住建部、中国人民银行分别在6月8日和7月6日,两次调整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其中,首套住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贷款年限在5年以下(含5年)的,经两次下调后,年利率由4.45%下调至4%;贷款年限在5年以上的,年利率由4.9%下调至4.5%。第二套住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则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10%。

  从今年1月1日起,在利率调整前已发放的公积金贷款,执行新的利率标准。那么,购房者到底能省多少利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方面测算显示,以借款人2012年6月8日前发放的60万元、20年期、等额本息还款法的首套住房贷款为例,利率调整前,每月需归还贷款本息金额为3926.66元,而利率调整后,每月归还贷款本息金额为3795.9元,每月少支出利息130.76元。如果是家庭第二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则每月归还贷款本息额,将由利率调整前的4090.14元,变为现在的3943.18元,每月少支出利息146.96元。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1月份的还贷金额,由两部分还贷金额组成。一是去年12月份一部分的实际天数,按照原利率计算还贷金额;二是今年1月份一部分的实际天数,按照新利率计算还贷金额。因此,市民要完全享受到公积金贷款新利率在减轻购房负担方面的好处,还得等到下个月。(记者 程旭辉)

编辑: 张赛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