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国家统计局宁波调查队发布了去年12月份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数据显示,上月宁波CPI同比上涨1.7%,涨幅比11月份扩大0.2个百分点,为自去年6月份以来单月同比最高。去年全市居民消费价格累计同比上涨1.7%,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6%)。
从环比来看,去年12月份居民消费价格较11月份上涨0.5%,价格上涨主要因食品价格呈现季节性上涨所致。
据统计,食品类价格环比上涨2.0%。受季节性和天气转冷等因素影响,12月份海水产品、鲜菜、鲜瓜果等部分食品价格出现明显上涨,使得食品价格总体走高。其中,鲜菜价格结束了连续3个月的下降态势,环比上涨6.9%;海水产品中,海水鱼、虾蟹类价格分别上涨5.1%和14.5%;鲜瓜果价格上涨1.7%。此外,猪肉价格上涨3.3%、蛋类价格上涨2.3%、液体乳及乳制品价格上涨1.7%。
另外,上月工业品价格环比下降0.3%。其中,受国际黄金价格持续回落影响,首饰价格下降1.6%;受成品油价格下调的滞后影响,汽、柴油价格分别下降1.7%、1.8%;液化石油气价格下降6.7%。受节日促销等因素影响,日化产品价格有所下降,其中洗发用品价格下降1.7%,洗浴用品价格和护肤美容品价格均下降1.0%。
服务项目价格与11月份基本持平,但部分服务价格有所上涨。其中,维护修理费用价格上涨3.4%,家庭服务价格上涨2.1%。旅行社收费价格继续下降,降幅为4.4%,主要是12月份仍属旅游淡季以及航空燃油费下调和部分航空线路机票折扣加大所致。
从同比来看,与上年同月相比,去年12月份我市居民消费价格上涨1.7%。其中,消费品价格上涨1.4%,服务项目价格上涨2.4%。衣着类价格上涨6.4%,居住类价格上涨3.2%、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价格上涨2.6%、烟酒及用品类价格上涨2.3%、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价格上涨1.5%、食品类价格上涨1.0%、交通和通信类价格上涨0.1%;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价格是唯一下降的一类,同比下降0.5%。(记者 朱一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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