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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立案 上午判决

北仑法院率先“尝鲜”小额民事诉讼一审制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1月21日 07:04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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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宁波网讯 从今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正式开始实施,其中规定,小额民事诉讼采用特别程序,实行一审终决制。近日,北仑区法院率先“尝鲜”,按照小额民事诉讼速裁特别程序,对一起物业纠纷案作出了判决。

北仑一位律师受当地某物业公司的委托,不久前向北仑法院提交了起诉状,向一业主追讨4000余元的物业费用。感到意外的被告在接到电话后立即赶到了法院。法官对双方进行了调解,但原告称,由于财务会计制度限制等原因,不接受调解。法官向双方详细介绍了《民事诉讼法》有关小额诉讼程序的新规定,在当事人明确表示放弃答辩期和举证期后,法官当即开庭审理此案。

当天上午11时,法庭对此案作出判决:被告需支付拖欠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等共计4593元。接着,法庭向双方发放了判决书。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新规定,法院作出的这个一审判决即为此案的终审裁决,当事人即使不服,也不得上诉以启动二审程序。因此,法院的判决实际上已经生效。被告服从判决,当即支付了全部款项。

据了解,按照新的《民事诉讼法》,“凡是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民事案件,可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范围包括:买卖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租赁合同纠纷和服务合同纠纷案件;身份关系清楚,仅在给付的数额、时间上存在争议的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纠纷案件;责任明确,原告主张的损失金额确定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和其他人身损害责任纠纷案件;水、电、气、热力合同纠纷案件;银行卡纠纷案件等。小额诉讼一审裁决制度可有效节约司法资源,减少当事人的诉讼费用,而其中最明显的是缩短了结案时间。这种当天受理起诉当天即判决结案的情况在过去很难出现。(记者董小军 通讯员黄宇)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