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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薪跑路现象屡见不鲜 落跑“老赖”为何难究刑责?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2月13日 07:57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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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跑“老赖”为何难究刑责?

丁安 绘

欠薪者众获刑者少

2月1日,市人社局通过媒体曝光了26家存在重大欠薪违法行为的企业及其负责人名单。另据统计,有关部门去年12月7日至今对1.8万家企业抽查,纠正拖欠工资违法行为700多起,为劳动者追回欠薪5000多万元。

如何治理欠薪这一丑恶现象,长期来困扰着政府部门和司法机关。2011年5月1日我国《刑法修正案(八)》新增设了一项罪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部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纳入了刑法调整范围。去年4月18日,象山县法院判决了全市首例欠薪刑事案,去年12月17日,该法院再次判决一名欠债跑路的“老赖”有罪,这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实施以来,全市仅有的两个判例。而据最高人民法院最新统计,全国法院至今也仅判决80起欠薪刑事案。

人们不禁要问,为何在现实生活中欠薪跑路现象屡见不鲜,为何故意欠薪的“老赖”被绳之以法的极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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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