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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下令要求
保障应急车辆“优先权”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在非紧急的情况下,任何人都不得占用应急车道。
目前《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都有明文规定,违反规定不让道的社会车辆罚款200元扣3分,情节严重处5至10日拘留,罚款500元。
今年1月14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赋予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等特种车辆的特别通行权利,建立和完善应急处置工作“绿色通道”,最大限度地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也规定:“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将扣3分”。这项规定的出台,进一步加大了对“不按规定让行”的处罚力度。
■延伸阅读
德国:
救护车可以“横冲直撞”
德国司机考驾照前,第一关是学会通过鸣笛声音传来的方向避让救护车,以及认识避让救护车的特定通道。司机对急救车警笛声的警觉,不仅来自在驾校培养的驾驶习惯,也来自对急救车特殊路权的畏惧。德国急救车在鸣响警笛后,在道路上几乎可以“横冲直撞”,如果其他车辆在可以让路的情况下没有让行,造成交通事故后急救车不负任何责任。
新加坡:
不给救护车让道要受罚
在新加坡,不给救护车(包括公立与私人公司)让道的车辆司机将面临160新元(1新元约合人民币5元)的罚款以及记过4点,如果被告上法庭,初犯将被罚款最高达1000新元或监禁3个月,屡犯者将被罚款最高达2000新元或监禁6个月。他们也将被吊销驾驶执照。
美国:
有明确法规指引避让救护车
美国对在道路行驶中为包括救护车在内的紧急车辆让路有明确法规。弗吉尼亚州交通法规中明确规定,当一辆鸣笛或闪着紧急灯的警车、消防车或救护车接近时,司机必须立即让出道路权,停在右边的道路上,直至紧急车辆离去;在一条没有明确划线的道路上,无论行驶方向如何,必须为紧急车辆让路。所有违反法规者都可能遭吊销驾照和扣除分数的惩罚。
■编后
我们的生命通道如此脆弱,一次普通的大雾封道就让它瘫痪了半个小时!在已为人知的北京、重庆两起血的案例以及更多的尚不为人知的教训下,为“生命通道”提速的工程,不能再仅仅停留在媒体的呼吁和相关法律条文的一纸规定上。事实上,在各种被曝光的丑恶现象和行为中,法律的条文从来没有缺位过,而在我们国家的法治化进程中、在有法可依的情况下,应该重点做好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一如网友所说,“直到扣光他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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