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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创业带动就业补贴3月4日开始申领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2月28日 09:15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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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宁波网讯 昨天,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创业带动就业补贴3月4日开始申领,在市级统筹区内,符合条件的新创办的企业招用本市户籍人员,每带动1人就业,每年补贴2000元,每家企业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10万元。

  能享受此项政策的企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2012年1月1日起在鄞州区、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国家高新区、大榭开发区、保税区、东钱湖区区域内新创办的企业,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及人力资源派遣和社会保险代理外;招用本市户籍人员,签订1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并按规定为其缴纳基本社会保险费满1年。

  另外,创业者社保补贴从3月4日起也开始申领。申领对象和条件为:本市户籍人员和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从2012年1月1日起在鄞州区、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国家高新区、大榭开发区、保税区、东钱湖区内新创办创业实体(含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向工商营业执照上住所所在地的街道(乡镇)人力社保服务机构提出申请。相关申请表格下载和所需资料查阅请登录宁波创业公共服务信息网(www.nbcy.org.cn),咨询电话为12333。(记者 樊卓婧 通讯员 人社)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