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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五条”细则出台 宁波二手房市场闻声而动
稿源: 钱江晚报  | 2013-03-04 07:36:34

3月1日,“新国五条”细则出台。“对出售自有住房应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这一条,让一些刚签了合同还未办理过户手续的人,顿时乱了分寸。

新政好像达摩克利斯之剑,随时可能落下,为赶“总房款1%征收标准”的末班车,不得不赶紧把手续办完。本来5个工作日办理的限购证明,也得加急。这个周末,到房产中介那里问这事儿的人多了,不少中介趁机涨价。

“新国五条”细则一来

周女士可能多交16万的税

春节前,周女士在海曙竹福园小区买了套二手房,近79平方米,总价125.8万元,按合同约定,最近要交首付并办理过户手续。

3月1日上午,中介公司打电话给她,说过户必须提供限购证明,让她尽快去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

当天下午她就来到房地产交易中心递交申请,工作人员说,需要5个工作日才能办理完毕,让她3月11日来取。

中介偷偷告诉她,如果着急过户,他们可以想办法从内部找关系帮她加急办理限购证明,但要几百元手续费。

合同到签好了,急什么?周女士和丈夫商量决定:按正常程序走。

让周女士夫妻没想到的是,3月1日晚,“新国五条”细则出台,有一条“出售自有住房按转让所得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

按现行征收标准,周女士这套房子个人所得税是总房价的1%——1.258万元。交易前已经说好,由她来承担。可如果按20%来算,个人所得税是17万,前后相差近1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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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