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天气渐暖,桶装水的用量逐渐增大,而一旦发生质量问题,消费纠纷该如何解决?昨日,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市饮用水商会推出《宁波市桶(瓶)装饮用水消费争议处理暂行办法》,桶装水存在瑕疵,商家除免去该桶水的价款外,应另外赠送两桶同品牌水作为补偿,并免费为消费者清洗一次饮水机。
桶(瓶)装水是很多市民家庭夏季常备水,据市饮用水商会统计,2012年全市桶装水消费量超过2000万桶,而桶装水企业经过洗牌,从2009年的107家减少到目前的67家。桶装水饮用方便,但在消费过程中也会给市民带来一定烦恼。如有市民反映送水点关门水票作废、饮用水桶押金退还困难、水桶漏水等问题,对此,办法指出,经营者提供的产品(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应主动向消费者表示歉意,并视情况给予补偿或赔偿。
市消保委秘书长施民伟解释说,饮用水存在瑕疵,是指桶漏水、标签不规范等不涉及食品安全的问题。如果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的产品(商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经营者除赔偿消费者的损失外,还应向消费者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办法还指出,桶装饮用水在饮水机上安装后,发生泄漏并造成地板变形等财产损失的,要查明泄漏的原因,属于饮水机质量问题的,由饮水机经营者负责;属于饮水桶产品质量问题的,由饮用水经营者负责。
对于市民反映的水票及水桶押金问题,市饮用水商会秘书长姚正正指出,目前市场上的水票分两类,一类是水厂发售的,如果某送水点关门可找水厂退换或更换送水点;另一类是送水点自行印制的,其发售的水票所盖的章可能是某个服务部,该服务部一旦关门,消费者就无法得到水厂的后续服务。另外,水厂提供的水桶押金一般为30元或略高一些,如果押金明显偏高,收取押金的单位很可能是送水点,消费者要保障自身的权益。(记者张燕 通讯员葛荣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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