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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个月10余家发放预付式消费卡经营户“跑路”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3月14日 12:59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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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张 巍 通讯员 王剑国

时下,各种类型的预付式消费卡已渗透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资金数额大,但由于部分经营者缺少责任及诚信意识,加之监管缺位,被“卡”住的消费者也越来越多。去年下半年以来,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接到的各类预付式消费投诉也在不断上升,据不完全统计,去年5月份至今,我市约有10余家此类经营户因不同原因“跑路”。从接到的投诉来看,预付式消费投诉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停业关门无人担责。消费者花钱买卡,可时隔不久,办卡的商家却“人间蒸发”。由于预付式消费具有先付款、再消费的特点,消费者一旦遇到商家欺诈,或经营不善倒闭、恶意卷款潜逃等,往往无法及时挽回损失。

服务质量难以保证。预付式消费周期往往较长,而商家的服务质量常常难以持之以恒。如有的消费者花钱办理了打折卡,但在使用时却发现商家还附加有各种限制规定,很多自己真正需要消费的项目并不在打折优惠之列。

买卡容易退卡难。经营者在推销预付性商品或服务时,往往讲得“天花乱坠”,可是消费者一旦提出解除约定,要求退还钱款时,经营者就会利用“最终解释权”给消费者维权设置重重障碍。

霸王条款限制多。预付式消费大多采用格式条款的形式,其中许多“霸王条款限”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如“会员卡遗失不补”、“会员卡只针对消费者本人使用不准转让”等。这些霸王条款使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知情权难以保障。

权益受损举证难。由于消费者维权意识不强,因此在办理预付式消费时不签订书面协议或签订的协议内容过于简单的情形时有发生,一旦发生消费纠纷,由于缺乏经营者相应的侵权证据,导致消费者维权难。

针对预付式消费存在的诸多风险,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

考察商家的信誉度。在办理预付式消费前,先要考察一下商家的信誉,尽量选择规模大、信誉好、经营状况良好的商家,不要因为商家的优惠或者促销等原因而忽略了潜在的风险。

适度消费防范风险。应根据实际需要,科学理性购买、充值预付式消费卡,每次充值金额不宜过多;谨慎选择预付额度过高、服务周期过长的预付式消费,以避免遭遇商家因经营不善倒闭、逃逸等不确定情况,造成个人损失。

仔细阅读了解详情。购买时,要仔细阅读有关预付式消费的合同或章程,详细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特别注意其中限制消费者行为的规定。对没有合同或预付式消费卡面上约定过于简单的,要另行签订详细、明确的书面合同;对约定不清或不公平、不合理的霸王条款,消费者要坚决说“不”。

备份防止余额缺失。对一些金额大的预付式消费,如美容、健身等,消费者要做好备份,详细记录每次预付式消费的使用情况以及卡内余额情况,防止卡内余额缺失。

注意保留相关证据。消费者购买预付式消费卡后要注意保留章程、协议、发票等相关证据,发生问题及时向被投诉方所在地消费者协会投诉,或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诉。 遇有携款潜逃及时报案。消费者在使用预付式消费卡过程中,一旦遇到商家携款潜逃,涉嫌经济诈骗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