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卖方故意提供虚假信息,合同可以撤销
记者从多家二手车商处了解到,多数中小车商在提供销售合同时,并不会主动在合同中注明里程数。
“因为有些车过手次数较多,无法查证真实里程数。”平泰二手车经销商负责人称,“不过,如果消费者提出要注明里程数,多数中介还是会配合。”他向记者出示了一份该店提供的二手车买卖合同,在车辆基本情况栏下,就有仪表显示里程一项。
但市工商部门和消保委方面表示,目前本市二手车交易中,销售合同规范是个大问题,多数由销售商自行制定,缺乏行业统一标准和详细相关内容。“中介有义务核实车辆基本信息,而事实上合同不规范,加之碰到有些卖家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消费者权益就难以保障。”
尽管蔡先生签订的买卖合同中没注明里程,但要维权也并非无计可施。
浙江素豪律师事务所葛攀攀律师认为,根据《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相关条款,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认定为欺诈行为。而里程数是二手车交易过程中的一个重要参数,如果能举证证明是卖方故意调整了里程数,从而使其作出错误判断购买了该车辆的,那么蔡先生可以撤销双方间的车辆买卖,要求卖方退还车款并赔偿损失。不过,他仍建议消费者在购买二手车时,最好要求卖家在协议中细化车辆状况说明,明确违约责任,以便日后产生纠纷追偿时有据可依。
图片新闻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