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县(市)区管副职预备人选
①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参加工作满1年(2012年2月29日前参加工作),历年年度考核在称职(合格)以上。
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当地公告。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参加工作后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拥有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或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5、其他不宜报名的情形。
三、选拔程序
市管副职预备人选按以下程序进行选拔:
1、报名与资格审查。采取组织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推荐。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方式。经现场确认与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与选拔计划人数不足5∶1的,将酌情核减选拔计划。
2、经验履历比选。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参与竞争者,由市竞争性选拔工作办公室根据相关赋分办法进行经验履历评价(详见东方党建网公告附件2),按百分制计分,形成基础分。
3、考试竞争比选。笔试定于3月30日,按百分制计分。主要了解参与竞争者应该具备的基本理论知识和运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笔试结束后,按基础分占30%、笔试成绩占70%确定第一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拔计划1∶2的比例确定40名入闱能力展示比选的对象。
4、能力展示比选。分集体面谈和能力测评两个部分,均按百分制计分,时间另行通知。主要了解参与竞争者实际工作能力、岗位适应程度和发展潜力等情况。集体面谈成绩占70%、能力测评成绩占30%合成能力展示比选综合成绩,再按第一轮综合成绩和能力展示比选综合成绩各占50%合成第二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拔计划1∶1.5的比例确定30名考察对象。
5、全面考察比选。坚持定性分析和定量评价相结合,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量化成绩按百分制计分,其中群众评价占30%,考察组评价占70%。由第二轮综合成绩和考察量化成绩各占50%合成考察对象总成绩。
6、确定对象及公示。根据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和总成绩,择优确定20名市管副职预备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后有不适宜作为预备人选情况的,取消资格,不再递补。对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等人员,统筹安排到国有企事业单位相关岗位。
县(市)区管副职预备人选选拔的具体程序和方式详见当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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