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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门票可打折,我们为啥不能?游客与旅行社起纷争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3月15日 08:00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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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宁波网讯 日前,北仑法院受理了一起游客与旅行社的经济纠纷案。案件起因是:一群老人在旅行过程中,发觉部分景区的门票本可打折,但旅行社却未让他们享受优惠。

  王先生是名退休医生,前不久和几个老朋友一起出门旅游。他们在网上看到北仑一家旅行社的报价特别便宜,便与对方签订了合同,前往东北三省十日游。

  出发后,王先生等人发现,另一家旅行社组织的老年团,人均费用要比王先生他们便宜。一了解,原来对方大部分景点的门票打了折。门票打折一事,旅行社为什么不事先提醒他们?这其中肯定有猫腻。王先生等人顿时有了上当受骗的感觉。由于还没有向旅行社支付全额费用,回到宁波后,王先生等人就在应付旅行社的费用中扣除了门票打折的那部分钱。

  这下旅行社不干了:合同写得明明白白,怎么可以少付钱呢?双方协商未果,旅行社将王先生等人告上了法院,要求支付剩余的3000元费用。

  庭审中,双方各自陈述了理由。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王先生一方再支付旅行社500元费用。

  值此“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到来之际,法官提醒市民外出旅游时应注意以下事项:一、老年人出门旅游,尽量选择比较正规的旅行社,不要贪图便宜而事后起纠纷;二、签合同时,最好每个人都署名,这样一旦遇到类似纠纷,未签名的老人有可能难以索赔;三、签合同前,要了解清楚旅行费用具体包含的服务项目,告知对方自己有哪些特殊需求。(记者冯小平 通讯员北璎)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