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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数千消费者天一广场维权忙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3月16日 08:28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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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昨天,由市消保委牵头,全市30余家单位在天一广场接受消费者的现场咨询和投诉。据统计,各单位共接待消费者3610人次,受理投诉179起,咨询952起,发放各类资料万余份。从受理的情况看,主要集中在供水、通讯、金融、邮政、房产、交通、食品安全、商品质量、珠宝玉石等商品和服务。市消保委表示,有关部门将对所受理的投诉进行后续处理。

  中老年人保健品消费疑惑多

  投诉现场,不少老年消费者诉说了自己购买保健品的遭遇。吴大妈患有癌症,她听了电视广告的宣传介绍,买了一种声称可以治疗癌症的保健品,前后花了5万元。吃了几个月后,她丝毫没有感觉病情有所好转,“吃了这种保健品,我体重下降,医院复查病情也恶化了,我觉得这东西有害。”

  李阿姨则拿了一台高血压治疗仪来投诉。“花1.6万元买的血压仪,用了一个月血压一点没降。”针对李阿姨的投诉,工商部门联系了经销商,当场给予全额退款。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工作人员表示,老年人购买保健食品容易受到“疗效”等误导,也容易受健康讲座“小恩小惠”诱惑,花费少则几百元、动辄上万元,结果买到的保健品根本不值这个价,甚至只是普通的食品。有关人士提醒消费者,保健品虽然有一定的功能,但不能替代药物,另外购买保健品一定要到正规的药店。

  已付费的“自费项目”缩水

  王先生投诉的是春节期间的旅游。旅行途中,导游多次暗示,如果不参加旅行团安排的6个自费项目,那么接下来的服务将不受保障。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王先生一家支付了6个自费项目。

  然而在自费项目途中,因为大巴司机对路况不熟悉,导致行程延误,剩余两个已付了款的自费项目来不及体验,旅行社却坚决不肯退款。

  市消保委工作人员说,以前也接到过类似的投诉,建议市民出门旅游前详细审核所签订的旅游合同,注明所缴纳费用包含的消费项目以及是否自费等。(记者张燕 通讯员葛荣国)

编辑: 张赛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