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是什么?
通俗地说,传销就是以暴利为诱饵,按照入会的先后顺序分多个层次,用新会员的入会费或从所谓的“经营业绩”中提成,为老会员的提供利益来源。整个体系像一个倒金字塔畸形发展,当新入会的人越来越少,“造血”机制枯竭的时候,庞大的网络轰然倒塌,投资者血本无归。
根据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为什么传销不是“直销”?
传销人员往往借着“直销”的幌子招摇撞骗。
直销是将优质的产品直接输送给消费者,省去中间环节,让利给消费者,同时有完善的保障机制。
而传销公司销售的商品极大地偏离它的真实价值,或根本没有真实的商品,纯粹被当做一场骗局里的“道具”。宁波警方曾打击的传销组织“澳洲联球案”,它卖的化妆品售价高达数百元,但实际成本只有十几元。以至于后来它的加盟店对母公司发不发货根本不感兴趣,只专注于经营“人头”。宁波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曾经查获的“新智网”传销案中鼓吹花2380元在它的网站上注册后可获得原始股,并鼓吹注册(买)越多原始股越多,返利回报也越多。但从产品使用角度看,花这么多钱,重复拥有多个账号去浏览一些所谓的教育相关内容,毫无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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