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邮箱 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新闻 > 时政·经济 正文

鄞州出台全市首份“公墓服务基本服务收费标准”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3月20日 09:11   【 】 【打印
0

  墓碑、墓石料、附属设施调换及增添等用户有特殊需求的维修和墓位5年保质期以外的维修,其维修费用应由用户负责。维修费标准由用户与公墓单位根据材料成本、人工等费用自主协商确定,并签订《鄞州区公墓行业维修坟墓统一协议书》。

  个性化墓位不能超15%

  鄞州区还规定,公益性生态墓园墓位的使用价格由区物价等部门确定。公墓墓位的使用价格,根据成本加计税金和不超过15%的利润由公墓单位自主确定,报区物价和民政部门备案后执行。

  个性化墓位是指由公墓单位根据用户的特殊需求,单独设计和专门定制的墓位。公墓需要设置个性化墓位的,其个性化墓位比例不超过该公墓墓位总量的15%,其墓位使用价格及相关服务收费,由公墓单位与用户协商确定。

  公墓单位不得超面积建造墓位或超标准树立墓碑。在销售墓位时,须与用户签订《宁波市公墓墓位使用权转让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为公共墓地用户出具墓位使用证,作为用户使用墓位的法定凭证。

  公共墓地墓位使用价格构成中的成本,包括土地费用(墓位占地和应分摊面积的土林地费用)、墓位建设费用(墓体材料费和建设的人工费用)、墓区附属配套设施费用(公墓配套的道路、墓区绿化及其他附属配套设施的建设费用)、公墓管理费用(应分摊的管理人员、办公、销售、财务等费用)等。

记者 卢科霞 通讯员 严飞 王凯

  鄞州区公共墓地基本服务收费标准单位:穴(格)

  名称 类型 乡村公益性墓地 公墓

  日常维护费 骨灰墓 25元/年 50元/年

  进(退)穴费 骨灰墓 500元/次 800元/次

  推行火化前已建遗体墓 800元/次 1000元/次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