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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未成年人案件先查年龄 慈溪推行"年龄先行调查"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3月20日 10:02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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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宁波网讯 “感谢检察官查清了真相,谢谢你们维护了我儿子的合法权益!以后我们再也不会在年龄上弄虚作假了。”日前,老尚紧紧握着慈溪市检察院检察官的手激动地说。

  今年2月,尚某因涉嫌抢劫,被慈溪市公安局提请慈溪市检察院批准逮捕。承办检察官仔细审查案卷材料,发现尚某曾提出自己身份证上的年龄比真实年龄大10岁,犯罪时系未成年人。因事关重大,该检察院立即启动“涉罪未成年人年龄先行调查机制”,通知公安机关对尚某的年龄进行调查取证,消除年龄疑点。经过深入调查,警方发现尚某所述属实。原来,尚某的父母认为将儿子年龄报大一点可以早点享受养老金待遇,于是在申报户口时竟然一下子将尚某的年龄报大了十岁。

  据悉,近年来,针对外来涉罪未成年人因年龄误报、漏报甚至错报而影响定罪量刑的突出问题,慈溪检察院结合修改后刑诉法的相关规定,于去年底在全省率先出台《涉罪未成年人年龄先行调查实施办法》,规定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承办检察官必须第一时间审查涉罪未成年人的年龄事实,并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作出公正处理。

  据统计,慈溪市检察院通过实行“涉罪未成年人年龄先行调查机制”,已对290名涉罪未成年人展开年龄先行调查,纠正了19名涉罪未成年人的年龄认定问题。(记者吴向正 通讯员屠春技 李仲豪)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