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我儿子才30岁,还没有结婚生子,叫我下半辈子怎么过……”赵某母亲在开庭时,撕心裂肺地痛哭着。“真的对不起,我们也没想到会这样。”被告人后悔不已。但一切太迟了,躺在病床上的赵某,听不见母亲的哭泣,也听不到被告人的道歉了。
前天,江东法院判决一起因争抢出租车,导致赵某受伤成植物人的刑事案件。
据悉,赵某是福建人,在宁波打工。去年5月底的一个凌晨,他和朋友在江东一家KTV消费后,在门口等出租车,准备回家休息。
好不容易等来一辆车,赵某等人正上车时,从KTV出来的李某等人走了过来。“我们还没走,你们凭什么先走?”一身酒气的李某趴在出租车的挡风玻璃前,嚣张地拍打玻璃。
赵某朋友一看情形不对,马上下车,准备让车。“别理他,上车!”赵某看到有人找茬,也很窝火。李某等人一听,马上围上来。于是,口角之争愈演愈烈,最后双方动起手来,现场一片混乱,也没人敢去拦这群打架的酒疯子。
忽然,听见“砰”一声巨响,赵某不知被谁推倒,后脑重重着地,直挺挺躺在那,一动不动。有人趁乱跑上去抽了他一皮带,但此时其已没有任何反应。见此情景,李某等人一哄而散。
赵某这一倒,再也没醒来,连大小便都需要人照顾。年迈的父母听到消息,千里迢迢赶来宁波,看到的却是已成植物人的儿子。为医治赵某,全家东拼西凑,辗转多家医院,但最终不得不接受残酷的事实。为此,他们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索赔医疗费、护理费、精神损失费等总计370余万元。
前天,江东法院经审理,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李某等人5年到9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同时赔偿赵某一家270余万元。(记者沈孙晖 实习生邵家艳 通讯员姜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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