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笔者昨日从国家质检总局公告中获悉,我市有100家出口企业获准实施出口货物检验检疫绿色通道资格。自2003年“绿色通道”制度试点以来,宁波已有301家企业获此资格,占全国9.3%。
出口货物检验检疫绿色通道制度,是对诚信企业低风险出口货物实施的一项检验检疫便利措施。享受“绿色通道”的出口企业,其符合条件的出口货物免于实施口岸查验直接放行,货物口岸滞留时间进一步缩短,通关速度进一步加快,企业成本进一步降低。
为支持企业扩大出口,国家质检总局去年进一步降低了申请“绿色通道”资格的门槛,企业年出口额由500万美元以上调整至100万美元以上,拓宽了出口企业的申请范围。(记者张燕 通讯员朱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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