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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坐出租车把人打伤成植物人 打人者赔270万元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3月21日 09:31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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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勇杰绘

  两群人凌晨从KTV出来,在酒精的作用下都有些冲动,结果为了争抢一辆出租车打了起来。不幸的是其中一名男子赵某被打倒在地,再也没有起来,成了植物人。昨天,与赵某打架的李某等5人被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5到9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同时还被判赔270余万元。

  为抢坐出租车把人打成植物人

  事情发生在去年5月底的一个凌晨,两群人先后从江东一家KTV簇拥着走出来。先出来的赵某等人在门口等出租车,好不容易等来一辆,可他们上车还没坐好,李某等五六个人也走了过来。

  “我们都还没走,你们凭什么先走?”一身酒气的李某趴在出租车的挡风玻璃前,嚣张地拍打着玻璃。

  赵某等人看到有人莫名找茬,心里很窝火。于是双方起了争执。大家都喝了酒,情绪比较激动,口角之争升级为肢体冲突,双方混战起来。这其间,赵某不知被谁推倒,后脑重重着地。赵某直挺挺躺着,一动不动。有人跑上去抽了他一皮带,他也没有任何反应。见此情景,李某等人一哄而散。

  赵某这一倒地就再也没有醒来,后经诊断他已伤成植物人。

  法院判打人者赔270万元

  赵某的家人向法院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李某等人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精神损失费等总计370余万元。

  江东法院经过审理,最终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了李某等5人5到9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同时判处他们赔偿赵某一家270余万元。

  昨天在庭审现场,赵某的母亲忍不住失声痛哭:“我儿子才30岁,还没有结婚生子啊,叫我下半辈子怎么过……”而几名被告人也后悔不迭:“真的对不起,我们也没想到会这样。”

  相关链接

  2012年4月11日凌晨,上海虹口区腾克路上发生一起打架斗殴事件,导致一人死亡两人受伤。据了解,事件与双方争抢出租车有关。

  2011年11月18日晚11点左右,在宁波慈溪,一男子发现马路对面有辆空的出租车,便穿过马路上了车。接着他听到旁边有人喊:“我拦的车你干嘛坐?”男子下车与喊话的四男一女吵了起来,并拿出了随身携带的伸缩棍,与对方打了起来。眼见对方人多打不过,打红了眼的男子从绿化带捡起一把刀朝对方乱刺一通,刺伤了对方3人,其中一人被刺成重伤。

记者 殷欣欣 通讯员 姜栋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