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春华没办法,只好再去找李曙光想办法。可是,李曙光总是对她说,在想办法,让她再等等。一次、两次……严春华又失望了。
随着时间的推移,王金福对严春华的态度越发差了,经常动辄打骂,而且越打越狠。严春华觉得日子过不下去了,必须离开王金福,但自己一个人,又带着孩子,不知该怎么生活。她想到了多年前借给李曙光的那些钱……
去年5月,严春华和严春燕找到孙律师,向他咨询债务追讨事宜,可她始终下不了决心起诉李曙光。
严春燕说,去年9月,王金福又把严春华打得受伤住院了。严春华深感生命受到了威胁。当天,她就收拾重要物品,交给严春燕,再三叮嘱:“阿姐,你要记得每天给我打个电话,如果连续几天没有打通我的电话,那我八成出事了,要赶紧报警!”
去年10月3日,严春燕拨打妹妹的手机,没有接通。第二天、第三天,依然没有接通,其他方式也联系不上……
妹妹仿佛人间蒸发了。10月9日,严春燕报了警。随后,警方找到严春华的尸体,她被丈夫王金福杀害。
时隔近半年,王金福最终被鄞州警方抓获。
严春燕觉得妹妹这么多年的损失不能白白算了,于是就有了冒名起诉的事。
“唉,我以为只要是有借条,有这么个事实就可以了,我不懂法,原来还要本人签名啊……”严春燕恍然醒悟。
法院>>>
判决驳回起诉
承办这起案件的李法官说,维护合法权益要走合法途径,像严春燕这样的做法显然是不可取的,这次起诉不但不能替妹妹主张权益,更可能要被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本人必须在起诉状上的具状人处签名或盖章,此为法院受理起诉应具备的形式要件,且起诉内容必须是原告本人的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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