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 安 绘
建设项目大量占用城镇周边优质耕地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建设占用耕地必须“占一补一、先补后占”。这些年,我市每年垦造的新增耕地超过3万亩,连续多年位居全省首位,同时连续15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但不容乐观的是,耕地占补平衡,已成为当前我市建设项目用地中最突出问题。
究其原因,关键在于建设占用耕地面积较大。建设项目基本上集中在平原地区,大量占用城镇周边的优质耕地。这既有自然和历史发展客观原因,也是各地缺乏统筹规划等主观因素造成的。其次,目前我市建设用地空间布局不尽合理,结构有待优化,集中体现在城镇建设用地无序扩张过快,农村建设用地布局零星散乱,工业用地比例较高,土地利用率偏低,且呈现城镇、农村、产业三类用地杂乱交错,“城中有村、村中有厂、居住和企业用地交织”。
据了解,下一步,国家还将推行耕地质量等级平衡制度。建设占用一亩优质耕地的,有可能需要补充一亩半甚至两亩的一般耕地。耕地占补平衡面临更为严峻形势。
向“山海”拓展用地空间
我市人多地少、耕地资源稀缺,但先天的地貌条件和滨海区位优势提供了相对丰富的低丘缓坡和荒滩等未利用资源。通过调查分析,全市适宜开发利用的低丘缓坡约有90万亩,其中坡度小于15度的占到一半;沿海滩涂资源为149万亩,其中已经围垦尚未开发利用的约有18万亩,开发利用潜力较大。
令人欣喜的是,国土资源部近日把我市列入全国首批低丘缓坡荒滩开发利用试点单位。在5年试点期内,开发8万亩用地规模。市业内人士认为,开发利用好这些劣质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资源,一方面将拓展我市用地空间,缓解供需矛盾,另一方面,也将有效减少对平原区优质耕地的占用,减缓耕地占补平衡压力。
“坡地城镇、荒滩产业”
“坡地城镇、荒滩产业”,这是我市今后设想形成的土地利用空间布局。据介绍,试点分低丘缓坡和荒滩两大部分,共3个项目区。其中,浙东低丘缓坡生态城镇建设区涉及余姚、慈溪、奉化、宁海、象山、镇海、鄞州7个县(市)区。
记者从市国土资源局了解到,集中开发连片的平缓坡地和已经围垦的荒滩未利用地资源,结合城镇建设规划和沿海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大力发展生态城镇建设、旅游休闲服务、新兴战略产业和临港工业等,努力形成“坡地城镇、荒滩产业”的土地利用空间布局。同时,结合已经开展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国家下达的年度计划指标,在有效保障各类建设用地需求的同时,积极构建低丘缓坡荒滩试点,保障产业发展用地,推动农民向城镇集聚、工业向沿海集中,基础设施合理配置,从而进一步优化用地结构布局,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进程,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宁波日报记者 孙吉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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