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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了1万多元买的四轮电动车不能上路 为何?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4月08日 10:04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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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新闻网讯孙女士怎么也没想到,她花了1万多元购置的四轮电动车,不仅质量出了问题,更让她郁闷的是,她的车子根本就不能办理车辆行驶证,无法上路行驶。

今年2月,孙女士花了12400元,在城区一家电动车店购买了某品牌的轿车款式四轮电动车。然而,四轮电动车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了玻璃漏水、电瓶寿命短、刹车不灵等多个质量问题。孙女士多次与店方交涉要求退车,而店主以已经使用为由拒绝退货。无奈之下啊,孙女士只好向市消保委求助。

经调查后发现,孙女士购买的电动车尽管有质检报告书,但是经营范围为“限旅游观光、工场厂区使用,不得上路”。工作人员介绍说,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的公告》,这辆电动汽车的品牌不在该公告目录内。因此,车辆无法办理汽车号牌和车辆行驶证,自然也就不能上路行驶。最终,商家同意一次性退还孙女士货款1万元。

工商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在购买车辆时不要轻信商家的虚假宣传,一定要细心甄别,购买可以入户上路的正规车辆,避免买车后不能上路,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相关链接:根据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运行条件》的规定,电动四轮汽车和全封闭三轮车,无论是驱动方式、整车质量、汽缸工作容积,还是设计时速、车型等方面,均属于机动车范畴。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未经公安机关登记上牌不得上路行驶。同时,驾驶这类车辆的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类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记者 景锦 通讯员 沈浩杰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