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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政策出台
稿源: 中国宁波网  | 2013-04-09 20:14:41

  严格控制择校率在5%以内,做到免试就近入学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实行免试就近免费入学,宁波市常住户口适龄儿童,以适龄儿童、少年和法定监护人户籍登记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为依据,实行就近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时,则分别根据学龄儿童的户籍和实际居住地不同情况,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录取办法,按一定的条件与顺序先后录取。严格控制择校率在5%以内,鼓励各地实行“零择校”政策。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招生过程中,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与入学相关的学科文化知识笔试和面试,实行均衡编班,严禁举办各种类型的“实验班”、“提高班”、“创新班”等。

  小学新入学年级班额40人以内,初中45人以内

  市教育局科学确定招生学区和班额。各地根据所辖区生源情况和义务段教育资源情况,科学合理制定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学区),合理确定班额,在确保校际之间班额均衡的基础上,有计划推进小班化。各地小学新入学年级班额原则上应控制在40人以内,初中新入学年级班额原则上应控制在45人以内。

  严格遵守学制规定,四年制初中只能招收五年制小学毕业生,三年制初中只能招收六年制小学毕业生,严禁四年制初中招收六年制小学中的五年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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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巧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