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合伙偷砍红豆杉,一人少拿400元,愤愤不平后又举报此事。昨天,余姚检察院以涉嫌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对两人提起公诉。
36岁的周某来自江西上饶,去年5月到余姚做木材生意。去年9月,周某听说红豆杉具有防癌、抗癌的药用价值,想起在余姚某苗圃基地见过几株红豆杉,急于寻找“生财之道”的他打起了歪主意。
周某觉得自己动手比较危险,便想找来同伙帮自己去偷伐。去年9月至11月,周某多次向金某提出帮他偷伐红豆杉,并承诺“每砍伐一株红豆杉便支付1500元作为报酬”。
金某和周某是老乡,在余姚一建筑工地打工,对红豆杉毫无了解,但听说能赚1500元,便毫不犹豫地答应下来。
去年12月23日晚上9点许,金某偷偷溜进苗圃基地,用锄头掘起一株红豆杉,将树干锯成均长为1米的6段藏匿在路边,并打电话通知周某上山取树。
当天晚上11点,周某带着弟弟来到约定地点取树,看到金某轻易得手,周某便想少付点钱给金某,不同意按照双方约定的价格1500元支付,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后,周某支付了金某1100元“砍树款”。
少拿了400元的金某愤愤不平,走在回家的路上是越想越气愤,觉得周某说话不算话。回到家喝了几口闷酒,心中愤懑的金某当晚就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举报周某,“赚”了钱喜滋滋的周某在住处被公安机关抓获。
□记者 黄金 通讯员 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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