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管理办法》本月起正式实施,经营者收购旧电器时必须对产品进行登记,向购买者出具销售凭证或发票,并应当提供不少于3个月的免费保修服务。然而,昨天记者走访甬城几家通讯器材、电器二手市场发现,对这一行业规定,经营者大多陌生。
目前二手电子电器产品的买卖,也只是问价格,不问来源,质保视情况而定。有业内人士称,有办法但无配套细则,旧家电市场的乱象恐将继续下去,消费者权益还是得不到有效保障。
据悉,旧电器电子产品包括制冷空调器具、清洁器具、厨房器具、通风器具、取暖熨烫器具、个人护理器具、保健器具、娱乐器具等电器产品和音像娱乐类、信息技术类等电子产品。
在流通环节,经营者应当向购买者出具销售凭证或发票,并应当提供不少于3个月的免费保修服务,交易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旧电器电子产品仍在三包有效期内的,经营者应依法履行三包责任。对违反规定的经营者,将被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而目前,二手家电市场普遍存在着拆解、重新组装等问题,消费者买回去后,返修率高,甚至存在着安全隐患。在实际操作中,目前二手电器产品普遍不提供保修。市区东门口一家旧手机市场的摊主称,旧手机不可能承诺保修的,如果客户要求提供保修期,那也需要额外加钱。至于开具二手产品销售发票,他表示,一般会开收据,从未开过发票。
在江东经营二手电脑生意的程先生告诉记者,少有卖家向他们提供产品销售发票等购货原始凭证。“要登记产品的类别、商标、收购时间和地点以及出售者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等信息,难度比较大,多数卖家也会因为怕麻烦,或别的理由不配合。”
市再生资源管理办公室人士称,目前尚未接到上级部门的通知,但办法执行起来,会存在不小的难度。比如,新产品出现了问题,消费者找卖家或厂家都比较容易,但二手产品,很多过了“三包”期,出了问题只能找经营户,可这些经营户的流动性往往很大。
一些家电行业人士也表示,无论从实名登记,还是旧家电产品资料档案的建设,该办法的执行都不可能一蹴而就。建好了,如何有效监管也是问题。记者 张璟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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