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获悉,国务院日前核定公布了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其中我市新增9处,另有2处与现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合并。至此,我市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由原来的22处增至31处。(记者 李臻)
据了解,新增9处国保单位如下。
古遗址:余姚田螺山遗址(新石器时代)、余姚鲻山遗址(新石器时代)、象山塔山遗址(新石器时代至周)、象山花岙营遗址(明至清)。古建筑:鄞州二灵塔(宋)、海曙区林宅(清)。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慈溪锦堂学校旧址(1909年)。同时,宁波市镇海区、北仑区、象山县与舟山市定海区的多座沿海灯塔(民国),合称为浙东沿海灯塔;宁波境内的大运河段和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浙江省(其他城市境内段)、江苏省、安徽省、山东省、河南省的大运河(春秋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合称为大运河。
此外,与现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合并的项目为2处,分别为慈溪白洋湖、里杜湖越窑遗址(唐至北宋)归入第三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上林湖越窑遗址;鄞州东钱湖墓群(宋、明)与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东钱湖源石刻合并,名称为东钱湖墓葬群。
据悉,国务院此次核定公布的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共有1943处。据宁波市文保所副所长徐炯明介绍,本次我市列入“国保”的几类文物具有鲜明特色,一是宁波区域早期人类活动的新石器遗址较多;二是近代现灯塔反映了浙东区域蓝色文明与海洋文化;三是兵营遗址凸显海上防御与抗击外来入侵的历史。此外,近现代教育建筑反映早期宁波商帮爱国爱乡造福乡梓的善举义行,东钱湖墓葬群反映宁波古代宋明时期的墓葬营制与葬俗,二灵塔则反映出“东南佛国”的佛教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