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  >  突发·现场
阳光刺眼成事故一大诱因 交警支招对付光"污染"
稿源: 钱江晚报  | 2013-05-14 08:25:51

这两天,宁波渐渐感受到了夏天的味道,晴朗的天空,炽烈的阳光,让我们的心情都明朗起来。

不过,对于路上的司机们来说,隐患反而多起来了。

强烈的阳光让司机不容易察觉阴影处的物体和行人,再加上路上车多,前后间距小,极容易诱发事故。

记者从交警方面打听到,这两天发生的不少交通事故,都与阳光刺眼有关。

这两天阳光刺眼

成事故一大诱因

在过去两天里,因为刺眼的阳光而引发的事故可真不算少。

昨天下午2点半左右,私家车主王先生从车库开出时,阳光一照,眼前白茫茫一片,撞上了前方的一辆电动车。

一个小时后,市民刘女士开车沿中山路由东向西开,途经中山西路、马园路路口时,也因为阳光刺眼,与前车发生了追尾。

而前天,还有一名车主郑先生,过路口时因为正在转弯的前车的后挡风玻璃上反射出一道阳光,一时眼花,看不清红路灯,闯了红灯不说,还与正在转弯的车辆发生刮擦。

“越是晴朗天气,越容易发生事故。”交警说,当太阳光照射方向与车辆行驶方向相反时,就会产生逆光,此时就会产生过大的亮度变化,很有可能造成眼部不适,从而引起厌恶、不舒服甚至瞬间丧失视力,继而影响到驾驶安全。

高速上被“闪”

两人重伤,一人面临截肢

城市道路上已是如此,刺眼的阳光在高速上造成的安全隐患更大。

5月12日中午12点40分左右,在G92杭甬高速往杭州方向余姚出口附近发生一起两车追尾事故。

事故造成后面一辆绍兴牌照的轻型普通货车驾驶室一半被削掉,坐在副驾驶座的2人受伤较重,其中一人右腿可能需要截肢。

后车驾驶员姓赵,他告诉交警,事故的诱因正是刺眼的阳光。

[1]  [2]  下一页  尾页
【编辑:杜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