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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放背景音乐侵权 北仑一家快餐店被判赔3500元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5月24日 07:49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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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晚报曾报道过一些超市、KTV等经营场所未经许可播放背景音乐遭索赔的案例,前不久,北仑一家快餐店的店主邬先生又为此付出了代价。

  邬先生为了营造良好的就餐氛围,在店里播放了《如烟》等歌曲。今年2月底,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简称音著协)将店主邬先生告到法院,以侵犯著作权人音乐作品的表演权为由,要求法院判令邬先生立即停止公开播放歌曲《如烟》,并赔偿各项损失2万余元。

  最终,法院判决,邬先生立即停止向公众播放涉案音乐作品《如烟》的行为,并赔偿原告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经济损失3500元。

  □记者黄金通讯员北璎

编辑: 杜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