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我市今年4月初推出江北洪塘、谢家区块578套人才房后,近日申购及审核工作已结束,共有394人获得申购资格。今天起,市委人才办对这批准购对象在宁波日报进行公示公告,接受广大市民监督。
本次推出的江北洪塘、谢家区块人才房,面积70至118平方米不等,面向在甬高等院校、省部属及市属科研院所、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企业和老三区企业工作的满足相应条件的高职称、高学历、高技能人才销售。
销售公告发布后,由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卫生局、市国资委及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分别受理系统内和辖区内符合条件人才的购房申请,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初审。截至5月5日,共收到人才房申购材料407份。
随后,市人社局、市住建委分别对申购对象申请条件和家庭住房情况进行复核,其中13人因学历职称、工作年限、已拥有住房等原因,不符合申购条件,其余394人获得申购资格。获申购资格者中,高级职称人员109人,高级技师23人,博士146人,硕士116人。
据了解,公示结束后,将对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发给《准购证》。市委人才办将会同市人社局、市住建委于6月初组织持《准购证》的申购对象按照人才类别依次摇号选房,并于6月中旬起办理购房手续。本次人才房销售工作将于6月底前完成。
据悉,申购成功后,购房人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3年内因工作调离等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的,由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按原购买价格回购住房,若已装修,对固定装修部分按评估价予以补偿。
(记者沈朝晖通讯员勇祖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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