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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客运安全年":"九大任务"确保市民安全出行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5月24日 10:09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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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务八:完善重大交通事故处置

  重要举措:事故调查坚持“四不放过”原则

  今年,我市将继续建立完善重大交通事故调查、通报机制。客运车辆发生死亡3人以上或受伤10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时,或发生客车翻车等有较大社会影响的道路交通事故时,各地公安机关要将事故情况及时通报交通、安监、旅游等部门,形成多部门联动机制,共同妥善处置事故。

  对于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客运车辆道路交通事故,公安部门要会同交通、安监、旅游等部门迅速组成事故处置调查组,及时赶赴事故现场,迅速处置事故,避免次生、衍生事故灾害发生,将损失降到最低。

  建立客运车辆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挂牌督办机制,严格按照事故调查“四不放过”原则,严肃事故责任追究。

  要充分吸取事故教训,用事故教训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客运企业发生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企业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要集中进行培训,事故暴露的隐患和问题要限期进行整改。完善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相关部门要定期组织联合演练。

  任务九:安全文明行车实施评优

  相关举措:对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活动期间,交通运输部门将会同公安、安监、旅游等部门广泛开展安全文明行车驾驶人评比活动,并将企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用评价结果作为重要评比依据。

  市活动领导小组年底前将开展宁波市“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先进单位、优秀客运企业、先进个人和“安全文明驾驶标兵”评比活动,对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此举将进一步增强客运企业的集体荣誉感,增强驾驶人的职业荣誉感和责任心。

  各地也将积极开展评比活动,切实营造安全行车的良好氛围。

  记者 范洪 通讯员石 莹蒋威锋沈立成

编辑: 杜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