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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将有条件重启活禽交易市场

严禁运输和销售无检疫合格证明的活禽及禽类产品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5月25日 07:36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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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宁波网讯 为满足居民的家禽消费需求,恢复家禽业正常生产。根据省政府通知精神,我市近期将有条件逐步开放活禽交易。

  鉴于禽流感疫情隐患和风险尚未完全消除,重启活禽交易市场前,应由政府组织工商、卫生、农业、林业等部门进行风险评估,按“先集镇后主城区、先局部后全面、主城区从严控制”的原则进行。有序重启活禽交易市场还需具备以下条件:辖区内连续14天无新的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发生;活禽交易市场已经彻底清理消毒,环境样品H7N9禽流感监测阴性,并经当地工商部门牵头,卫生、商务、农业、林业等部门配合开展风险评估结论为低度风险的市场(区域);活禽交易市场具有健全的卫生、消毒、休市、无害化处理等管理制度。市场主办者承诺严格落实活禽市场准入制度,每日对活禽经营、宰杀场所以及活禽笼具、宰杀器具等实施消毒,按照有关规定对活禽粪便、污物以及宰杀活禽的废弃物等进行无害化处理,严格执行每月不少于3天的休市制度,休市期间对市场内的活禽进行清场,并实施全面彻底清洗、消毒。活禽宰杀区域布局、设施等要符合动物防疫、卫生等相关要求,实行封闭管理,并与销售区域实行物理隔离。

  活禽交易市场开放后,要严格检疫管理,出栏家禽或跨县域运输活禽的,经营户必须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部门申报检疫,经检疫合格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并在装前、卸后对车辆和笼具进行全面清洗和消毒,方可调运;严禁运输和销售无检疫合格证明的活禽及禽类产品。各级工商、农业、卫生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活禽市场定期休市以及消毒、无害化处理等的指导和监管。(孙吉晶翁杰)

编辑: 陈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