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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法律援助首次参与精神病患者强制医疗案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5月25日 07:50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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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宁波网讯 精神病患者周某无辜杀人面临诉讼,北仑法院受理强制医疗的申请后,通知北仑区法律援助中心提供法律援助。近日,远洋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全程参与了这起案件的办理。这是我市法律援助首次参与精神病患者强制医疗案。

  今年3月,患有精神分裂症的周某因妻儿离家出走,只身从贵州至宁波寻找,并暂住在北仑区小港街道其姐姐家中。次日晚,周某从其姐姐家中拿了一把榔头到邻居袁某家门口,用榔头猛击袁某头部,致其当场死亡。

  宁波市安康医院司法鉴定所对周某鉴定后,确认其患有精神分裂症,法律关系评定为无刑事责任能力,而他正处于发病期间,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于是向北仑法院提请对周某实行强制医疗。

  强制医疗是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措施。新《刑事诉讼法》将强制医疗从过去的由公安机关通过行政程序予以决定,转变成按照严格的司法审查程序由司法机关作出决定,并规定了有效的救济程序,让国家和政府在有效预防社会危害、为精神病患者提供有效治疗、尊重和保护人权等方面承担更多责任。我市法律援助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参与强制医疗案的。(记者龚哲明通讯员蒋伟学)

编辑: 陈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