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齐女士和胡先生将共同拥有、各占50%所有权的一套房屋作价110万元卖给他人,扣除支付其他款项20万元后,实际卖房所得90万元被胡先生占有。齐女士认为,她拥有房屋一半的产权,应该得到其中的45万元。两人经协商,胡先生同意先支付给齐女士20万元,并出具了一张25万元的欠条。之后,胡先生又委托他人还了2.4万元后便出国定居了,未支付剩余款项。齐女士对此很气恼但没有办法。
前不久,齐女士从朋友处打听到胡先生回国探望生病的父亲,她把这个线索提供给北仑法院执行局的法官。法官当即向出入境管理部门递交限制胡先生出境的申请。近日,法官收到珠海出入境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电话称,他们已经根据申请扣留了当事人胡先生。胡先生被扣留后不久,主动联系法院,一次性还清了欠齐女士的全部借款和多年利息。
(黄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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