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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中院共有青年法官56名 多维历练青年法官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5月27日 10:04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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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青年法官导师制“一对一”精细化培养

  今年4月,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宁波中院正在举行青年法官拜师仪式。鞠躬、握手、合影、签订承诺书……24名青年法官与22名导师结对拜师。

  “近年来,宁波中院陆续招录了一批富有朝气的青年法官,补充到审判队伍中。”该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章军介绍说,“这些青年法官大多学历高,受过良好的法学教育,但是,由于缺乏审判实践的历练,距离成为一名优秀法官还有不小的差距。”

  基于上述考虑,宁波中院决定建立“青年法官导师制”,由资深法官与青年法官结对,充分发挥资深优秀法官在青年法官成长中的传承、引导和激励作用,切实提高青年法官审判实务水平和综合工作能力。在充分酝酿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该院研究出台了《关于建立青年法官导师制若干规定》,对结对青年法官的范围和培养期限、导师选任条件、程序和职责以及效果考核和奖惩等作了明确规定。

  建立导师制的第一步,就是确定培养对象和导师库。该院最终确定新进法院的预备法官、已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尚未任命为法官的年轻干警、已任命为助理审判员两年内的青年法官共27人为培养对象。与此同时,该院在全院曾担任院审判员以上职务或现任院审判员以上,副庭长以下职务的资深优秀法官中开展遴选,通过自愿报名、组织推荐,将38名优秀法官纳入师资库。

  “这些导师都是我们经过精心选拔的,是我院的资深优秀法官。”李章军认为,作为一名导师,必须具备坚定的理想信念和崇高的道德品质,这样才能成为青年法官成长中的指路明灯,培养他们成为公民的道德楷模。

  《若干规定》确定了“一对一”的培养模式,青年法官和导师可以进行双向选择,最终结对情况在全院公示,每个青年法官确定1名导师,“一对一结对培养的好处在于,法官可以有足够的精力和时间,根据青年法官的个性、能力、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培养方案,通过言传身教、理论指导、答疑解惑、实务锻炼、庭审观摩等指导形式,重点培养他们庭审驾驭、案件调解、裁判文书撰写、学术研究等实务能力,以进一步拓展思维,提升素质,丰富审判经验。”李章军表示。

  怎样激发青年法官和导师的教学热情?根据《若干规定》,青年法官培养期满后,将实行结业考评,通过组织召开结业庭审观摩,抽查一定比例的法律文书等方式,确定优秀或者合格;同时,对导师给予相应的经费保障,并在期满后评选一定比例的“优秀导师”予以表彰;对导师履行职责情况好,工作表现突出或青年法官在培养期间学习刻苦,有重要实绩的,在立功受奖、评先评优、晋职晋级时都将作为优先考虑的重要依据。而对于导师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散漫拖沓的,也将按照考核办法予以相应扣罚。

  让青年法官下基层“接地气”积累司法经验

  “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司法审判更是一门实践的科学。”李章军指出,“青年法官最为缺乏的正是经验,要将理论知识转化为司法能力,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学习积累。”为了使青年法官尽早“接地气”,加速他们的成长,宁波中院推出了一系列举措,选派青年法官到基层挂职锻炼就是其中的一项。

  “我们积极探索在相关社区、街道、企事业单位、学校等创办青年法官社会实践基地,使青年法官能够深入了解社情民意、宣传法律、参与人民调解、帮助解决纠纷。”李章军说,2003年以来,该院坚持每年选派优秀年轻法官到重点工程、信访部门及乡镇、街道挂职锻炼,共有47名青年法官被选派到一线岗位挂职锻炼。

  两年前,谢颖被选派到北仑区小港街道挂职锻炼,担任街道主任助理,现在已经是宁波中院司法鉴定处副处长的她,回忆起这段挂职经历依然历历在目。

  刚到街道挂职不久,谢颖就接到了一起拆迁中的老信访案件,“街道负责人希望我能从法律角度对该案几个信访人的诉求进行梳理。”谢颖说,“我所接到的案件材料就是一堆信访信函和几份谈话笔录,并无案情介绍、会议纪要等书面材料。”为此,谢颖逐份查阅信访信函,归纳各位信访人的诉求,并对各位信访人的诉求从法律层面作了逐一分析和梳理,最终形成包括案情介绍、主要争议、争议分析、处理意见等内容,较为系统、完整的法律意见书,供街道领导在决策时参考。

  “记得街道刘书记拿到法律意见书后,高兴地说,下次接待信访时,底气更足了。”谢颖回忆说。

  最近,宁波中院民四庭的法官小吴来到该院下辖的象山法院报到,正式开始了为期一年的挂职锻炼。“作为一名青年法官,我们最缺乏的就是实践经验,这次来基层法院锻炼的机会很难得。”小吴表示。

编辑: 杜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