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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段学校招生政策确定 慈溪继续实行零择校
稿源: 慈溪新闻网  | 2013-05-27 10:29:35

(5)在慈工作的外籍人士子女,家长提交申请要求就读当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

(6)虽有慈溪市户籍,但父母双方均为丧失监护能力的残疾人,跟委托监护人生活在一起,要求在监护人所在施教区学校就读的;

(7)父母双方离婚的适龄儿童、少年,根据离婚判决书或协议书上的关于子女及房产的判决来确定其就读学校。若房产判给一方,子女随另一方而寄居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的;

(8)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市有居住证或有临时居住证且居住1年以上,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和原则上在我市参加一年及以上社会保险的,要求在施教区学校或其他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校就读的;

(9)有其他特殊情况,应该由教育局统一安排入学的。

不符合以上2、3条各款条件,具有浙江省户籍的城区公办小学毕业生,可以直升教育局指定的公办初中。如不愿到指定的公办初中就读,可回原籍所在地初中就读。

适龄特殊儿童入学。盲童、聋童向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教办报名就读省盲人学校、市聋哑学校(盲人学校)。智障儿童向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就读,轻度的智障儿童可选择到当地教办安排的学校随班就读,重度的智障儿童可到特殊教育学校(或由当地教办安排的学校)注册入学。

支持学校特色发展。今年上林初中教育集团可招录计算机程序设计特长生30-50人。锦纶初中可招录体育特长生30-50人。学校必须严格设置条件,制定招录办法,报市教育局审批后实施。各镇(街道)教办应根据本区域实际,重点统筹做好中心小学的招生工作,合理确定中心小学班额。今年各学校新入学年级班额原则上应控制在初中45人以内、小学40人以内。

■记者 陈建坤 鲁奕呈

通讯员 陈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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