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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区中考加分政策出台 总计不得超过二十分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5月28日 07:04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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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宁波网讯 2013年市区(指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宁波国家高新区)中考加分政策出台。按规定,每名考生两类加分总计不得超过20分。

  加分(降分)政策分政策性降分和竞赛获奖类加分两大类,政策性降分指降低录取分数线录取;竞赛获奖类加分是指,在教育行政部门(宁波市或浙江省)组织或认可的各类竞赛活动中获得一定奖项或有特长的学生,予以加分录取。

  按规定,如果考生在同一大类中符合多项加分条件,按最大一项的加分分值计入高中段招生考试成绩总分,不累计加分;两大类别加分合计不得超过20分(含20分)。

  市教育局表示,其他县(市)区的加分政策,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按规定,归侨、华侨子女,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籍考生凭市侨办证明,台湾省籍考生凭市台办证明,少数民族考生凭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证明,加6分投档。

  2013年现役军人子女加6分投档;荣立二等功或三等战功以上、被省委省政府和省委省政府省军区联合及以上表彰、因公牺牲或致残六级以上、直接从事飞行或潜艇等艰苦工作的现役军人子女加20分投档。同一考生如符合上述现役军人子女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项进行加分。

  革命烈士子女(凭市民政局证明)加20分投档。

  竞赛类加分包括体育、艺术类和科技、计算机类竞赛获奖加分,单项最高可加8分。

  市教育局对每个项目的加分条件、分值以及参赛时间要求,作了明确的规定。

  如参加由省教育厅主办的青少年信息学(计算机)竞赛(2010年9月1日起至2013年5月15日止)、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2010年9月1日起至2011年7月4日止),获一等奖加8分,二等奖加6分。

  艺术类加分,2010年12月至2013年5月获省教育厅颁发的艺术特长水平A级证书者加6分。竞赛类加分具体项目、范围和分值,可登录“宁波教科网”查询。

  中招办审核手续办理日期截止到5月31日,逾期将不再办理。(记者陈敏)

编辑: 杜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