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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中考加分政策出台 两类加分共计不得超20分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5月28日 07:04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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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昨日从宁波市教育局获悉,2013年市区(指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宁波国家高新区)中考加分政策已于日前出台。

  加分政策分政策性降分和竞赛获奖类加分两大类,政策性降分指降低录取分数线录取;竞赛获奖类加分指由教育行政部门(宁波市或浙江省)组织或认可的各类竞赛活动中获得一定奖项或有特长的学生给予加分录取。

  按规定,考生在政策类或竞赛类中具有多项加分条件,加分分值按最大一项的加分分值计入高中段招生考试成绩总分,不累计加分;两大类别加分合计不得超过20分(含20分)。

  对市区以外的其他县(市)区的加分政策,市教育局表示,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政策类少数民族考生加6分投档

  按规定,归侨、华侨子女,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籍考生凭市侨办证明,台湾省籍考生凭市台办证明,少数民族考生凭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证明,加6分投档。

  2013年现役军人子女加6分投档;荣立二等功或三等战功以上、被省委省政府和省委省政府省军区联合及以上表彰、因公牺牲或致残六级以上、直接从事飞行或潜艇等艰苦工作的现役军人子女加20分投档。同一考生如符合上述现役军人子女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项进行加分。

  此外,革命烈士子女(凭市民政局证明)加20分投档。

  竞赛类单项比赛最高可获8分加分

  竞赛类加分包括体育、艺术类和科技、计算机类竞赛获奖加分,单项最高可获8分加分。对每个项目的加分条件、分值,以及参赛时间要求,市教育局都作了明确的规定。

  如,参加由省教育厅主办的青少年信息学(计算机)竞赛(2010年9月1日起至2013年5月15日止)、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2010年9月1日起至2011年7月4日止)获一等奖的加8分,二等奖的加6分。艺术类加分包括,在2010年12月至2013年5月,获省教育厅颁发的艺术特长水平A级证书者加6分。

  竞赛类加分具体项目、范围和分值,可登录“宁波教科网”查询。需要提醒的是,中招办审核手续办理日期截止到5月31日,逾期将不再办理。

  □记者成良田

编辑: 杜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