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勇杰/绘
近40岁的宁海人古某找了一个90后的小女友吴某,不料对方偷拍了他的裸照勒索3万元。无奈之下,只好向警方报案。警方将计就计,将对方抓获归案。
吴某系四川人,在宁海一家KTV上班。去年12月,她结识了常来光顾的古某。一来二去,两人对上了眼,成了情人关系。可古某却不知,吴某早就有了固定男友程某。
吴某和古某好上没多久,这事就被程某发现。虽然内心气愤,可碍于自己没有稳定的工作,得依靠女友赚钱度日。恰好古某经常给女友钱花,他也就睁只眼闭只眼听之任之了。
今年年初的一天,吴某气呼呼地回家说:“他(古某)都不讲信用,明明说要给我5000元的,可现在只给了2000元。”一听到女友的抱怨,早已心生不满的程某便提议说:“要不你找机会偷拍下他的裸照,敲诈他,到时岂止5000元?”
起初,吴某有些犹豫,但受不了金钱的诱惑,她同意了,拍下了古某的裸照。
数日后,程某将女友拍下的裸照发给了古某,并发短信威胁要3万元:“如果不给的话,我就将你的照片发到网上,还要贴到你的村里,让大家都好好欣赏一下。”
古某算是见过风浪的人。收到短信后只是淡淡地回复:“你这是违法行为。”
眼见威胁无效,程某更加气恼,第二天继续发短信威胁古某。没想到,这次古某竟然松口了,并约定2日后见面,一手交钱,一手删照片。
到了约定的日子,程某准时去赴约,吴某就在家等着男友。可过了几个小时,都没男友的消息。“坏了,是不是出事了?”有些担心的吴某一直打不通程某的电话,只能联系古某,“对方说,我男友在他手中,要我去指定地点交照片。”
挂掉电话,吴某急忙赶到约定地点,没见着古某和男友,却见到早就等在那里的公安人员。原来,古某早在自己被敲诈的那天下午,就向警方报了案,约定3天后见面是他为了协助警方抓获二人而设的局。
昨天,宁海法院对吴某、程某涉嫌犯敲诈勒索罪一案进行了审理,并判决二人敲诈勒索罪成立,二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2000元。
□记者张颖通讯员金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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