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被征用后,养蟹户打听到该地块暂时不会施工,便继续养殖经营。怎料,附近农田的施工方在施工中阻断了水道,导致蟹苗干死。近日,养蟹户将施工方诉至北仑法院要求赔偿。
小王是山东人,2007年,他向附近农户租了4亩地挖成鱼塘,用来养殖大闸蟹。去年,鱼塘已经扩大到8亩,里面养殖的蟹的数量也比原先翻番。
去年6月份,小王养蟹的农田被征收了,拆迁部门按照评估价格给了小王迁移补偿费,让小王尽快将鱼塘里的蟹捞走。
可是小王觉得重新挖鱼塘又费精力又费钱,且听说这块被征收的地暂时还没有确定最终用途,短期内不会动工。于是,小王决定不急着把蟹捞走,养到年底再说。
去年8月底的一天,小王去鱼塘干活时,发现附近用来供水的人工水渠干了,沿着水渠一看,原来是附近别的地块有工程开工,废渣石块等把连着人工水渠的河道分支给堵住了。这人工水渠的水一断,小王鱼塘的供水就成了大问题。天气又热,水蒸发得快,水源一断,鱼塘眼看着就要干涸。
小王心急如焚,赶紧找工地的人商量把堵住水道的废渣挖开。在村委会的帮助下,小王和工地所属的公司取得联系,打通了水道,但这时距离断水已过去了大半个月,鱼塘里的水所剩无几,大一些的蟹纷纷爬走不知所踪,而小蟹大多干死在了塘底。
眼看着大半年白忙活还得赔上蟹苗的成本,小王将工地的施工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施工公司遇上这事也很是恼火,他们表示,土地已经被征用了,他们只是正常施工,未曾料到鱼塘中还养着蟹。“他拿到补偿款就应该立即把蟹转移走,既然他自己决定继续养蟹,损失也应该由他自己承担,我们还多出了一笔挖废渣石块的人工费。”
理亏的小王反复强调,自己确实损失惨重。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公司同意与小王调解,支付了2万元作为补偿。
法官提醒说,土地被征用后,应尽快将养殖的水产等转移走,怕失小利,可能会带来更严重的损失。□记者黄金胡菲通讯员方芳北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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