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邮箱 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新闻 > 突发·现场 正文

大狼狗进沙滩亲水区嬉水 市民担心不安全不卫生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5月28日 07:44   【 】 【打印
0

  

  两条狗在水中嬉戏。

  “日湖公园黄金沙滩亲水区居然人狗共泳,而且还是大狼狗,让嬉水的小孩子和家长害怕不已。”前天,有市民给新闻热线来电反映了日湖公园亲水区不和谐的一幕。

  前天下午,记者来到日湖公园,在黄金沙滩亲水区,几个年轻人带着自己的狗狗到沙滩上遛弯,有些还是烈性犬。一些狗主人让狗狗在湖水中尽情畅游。

  记者看到一个30多岁的男子带着一条“金毛”,将手中的白球直接抛到湖水里,在沙滩上的“金毛”见状猛扑向湖里,激起一圈圈白色的水花。等“金毛”将白球咬住送上岸后,狗主人又将白球抛向湖里,“金毛”便又一次扑向湖里。如此反复练习,几乎把亲水沙滩当成了训练场。

  在“金毛”扑向湖里的同时,一旁的“德国黑背”也按捺不住,一起扑向湖水中畅享“凉爽”。

  “德国黑背”是一种狼犬,时不时露出锋利的牙齿,让在附近玩水的小孩望而生畏,纷纷跑到更远的地方避让。

  随后,由于有大狗“霸占”在沙滩和亲水区之间,很多家长只好把沙滩上玩耍的小孩抱走。

  “这些狗实在是太凶猛了,狗主人牵着绳子在沙滩上玩耍也就罢了,竟把狗放进亲水区去游泳,怎么看都让人不舒服。”一位带着小孩在亲水区嬉戏的市民告诉记者。把烈性犬都带到沙滩上了,这些人显然是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害怕”之上。

  有的市民担心狗在亲水区游戏会传播病菌、寄生虫等,甚至担心狗在水里撒尿、拉屎,把湖水弄脏,公园应该属于公共场所,有关部门应该对带犬进入公园者进行制止。

  对于市民的质疑,记者查阅了《宁波市限制养犬规定》,其中明确规定了不准携犬只进入市场、商店、饭店、学校、医院、车站、码头、机场、体育场(馆)、公园、文化娱乐场所及其他公共场所。

  记者注意到,就在日湖公园沙滩旁边,还有一块“禁止携带宠物下水”的警示牌,十分醒目。

  公园保安也告诉记者说,按规定狗是不让带进公园的,特别是烈性犬。但因为人手不够,难以管理。“当天按说有六七个保安人员值班,但真正在公园的只有两三个人,这么大的公园,能在公园两端阻止电动车进入,以防伤到小孩就不错了。”一位保安这样说。

  有市民表示,其实狗对自己的行为是不可能负责任的,关键还是养犬者养成“文明养犬”意识,这种氛围的形成需要每位养犬者的自觉,也离不开管理者的监督。

  □记者黄金胡菲文/摄 

编辑: 杜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