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自己花了35万元买的二手宝马车,还没开上半年,就被法院查封了。”市民楼女士最近有点心烦,前两天送车去年检时,发现车已被法院查封。一问,原来是“没过户”惹的祸。
去年11月,楼女士通过某二手车公司,向张某购买了一辆宝马车。双方签订了《车辆买卖协议》,约定了该车转让价为35万元,其中包含了车辆尚未付清的银行按揭款。
“协议中,我们还约定了要在一个月内办理车辆过户手续。”楼女士说。
协议过程中,双方的交涉很顺当。张某在签订协议后就将车子交给了楼女士,而楼女士也立刻给了他15万元现金。
原以为再付个20万元就能名正言顺地成为车主,可没过多久,楼女士就发现了问题。
“当时张某说银行按揭款仅为20万元,可事实上竟有30多万元。这么算下来,我得花45万元才能买到这车。”觉得不妥的楼女士联系上了张某进行交涉,对方也很爽快地打了欠条给她,让她将银行按揭款全额付了,自己再还钱给她。
可这一小插曲,也阻碍了双方办理车辆过户的进程。半年过去,这辆车依旧未办理过户手续。今年5月,楼女士送车去年检,却被告知这车已经被江东法院查封。
疑惑的楼女士在前几日向江东法院提出执行异议,要求法院对该车辆予以解封。
可是,因为她未办理过该车辆的过户手续,根据物权法相关规定,若车辆没有经过过户,所有权仍然属于原车主。也就是说,该车所有权人仍登记在张某名下。而张某身背一个欠款的案子,其名下的财产也被相应查封。因此,法院驳回了楼女士的异议请求。
□记者张颖通讯员夏锋毛忆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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