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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活禽市场需符合4个条件 正研究制定相关政策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5月29日 07:50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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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宁波网讯 自5月16日起,浙江终止人感染H7N9禽流感IV级应急响应。随后,老三区35个中心菜场重新放开销售禽肉,市民又可买到冷鲜的鸡鸭。许多餐饮企业也开始恢复禽类供应。鸭煲、烤鸡、烧鹅等菜肴销量都开始进入回升状态。不过,关于宁波活禽交易即将解禁的传闻就一直没有停歇过。

  为满足居民的家禽消费需求,恢复家禽业正常生产,5月23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重启活禽交易市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下发到相关部门。

  《通知》要求,各地按照“先集镇后主城区、先局部后全面、主城区从严控制”的原则,科学有序重启活禽市场。

  重启活禽交易市场前,应由各地政府组织工商、卫生、农业、商务、林业等部门进行风险评估。

  重启需符合以下四个条件:一是辖区内连续14天无新的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发生;二是活禽交易市场的选址及硬件应当符合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要求;三是市场已经彻底清理消毒,环境样品H7N9禽流感监测阴性,并经上述部门评估为低度风险的市场(区域);四是市场具有健全的卫生、消毒、休市、无害化处理等管理制度。

  《通知》还指出,要加快推进大中城市主城区“家禽定点屠宰、杀白上市供应”,在充分听取消费者和活禽经营户的基础上,认真制订方案,争取2013年底前依法禁止或限制11个设区市主城区的活禽交易。同时,加快家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积极推进家禽业转型升级;科学引导居民消费品牌冷鲜禽产品和熟肉制品,加快转变家禽消费方式。

  记者从多渠道获悉,目前,我市工商、贸易、畜牧等部门正在抓紧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并上报市政府审批,如设立建立家禽定点屠宰场、完善与定点屠宰相衔接的冷链销售系统等。

  □记者鲁威

编辑: 杜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