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易 鹤
自小生活在福利院的小涵和小素情同姐妹,一个14岁,一个12岁。一年前,两人双双离开福利院来到新家。这一年,姐妹俩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不仅个性变开朗了,学习有进步了,人也长得越来越漂亮了。而这一切也同样给“妈妈”胡阿姨带来诸多幸福与感动。
在宁波,登记注册的孤儿有600多人,其中400余人生活在宁波市儿童福利院内。
回归家庭是国际公认的最有利于孤儿健康成长的养育方式。2012年,为了让生活在福利机构的孤残儿童更好地沐浴家庭的温暖,享受亲情的关爱,市儿童福利院推出了“爱心育孤儿真情暖童心”家庭寄养活动。
一年来,已有8位孤残儿童通过“双向选择”接受了家庭寄养。在新家里,寄养儿童乐不思蜀,开心地和“爸爸妈妈”一起分享着彼此带给对方的喜悦。
目前,家庭寄养正在我市逐步铺开。市民政局和市儿童福利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六一”近在眼前,希望全社会共同关注孤残儿童的未来,给他们一个温暖的新家。
宁波“试水”家庭寄养
关于家庭寄养的理念,最早来源于英国。
1951年,英国精神病学家提出“儿童依恋”理论,提出机构教养使儿童失去了母爱以及融入社会的成长基础,并主张将儿童福利机构中的特殊儿童移出,走向家庭。随后,欧洲多国将大部分儿童福利机构解散,其中英国60%的特殊儿童为家庭寄养,而在澳大利亚这一比例则高达90%。
在我国,家庭寄养是指向社会招募符合一定条件的家庭,将一些生活在儿童福利院内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孤残儿童,经过规定的程序,在不变更监护权的基础上,进入家庭寄养,由寄养家庭负责养育,被寄养儿童享受政府给予的生活、医疗、教育费用。
1997年以来,我国一些省份开始进行实验性的家庭寄养项目,天津、烟台、齐齐哈尔、南昌、开封、成都、莆田、乌鲁木齐、拉萨、北京共建立了10所中国SOS儿童村。其中“北京模式”和“上海模式”在民政部随后的推广中被树为典型。
2010年,宁波开始家庭寄养工作。最初以短期寄养为主,即双休日、节假日和寒暑假期间到寄养家庭生活,其余时间在福利院。慢慢地,家庭寄养朝着全日制家庭寄养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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