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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普检测:登报向陆龙致歉 只因错误理解标准
稿源: 中国宁波网  | 2013-05-29 19:08:23

 

  李伟告诉记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颁布的《无公害食品海蜇》行业标准(NY 5171-2002),对无公害食品海蜇产品的安全指标规定:硼酸≤100 mg/kg都是符合国家规定的。

  “陆龙兄弟”方面则声称,这在某种意义上也旁证了原料海蜇中自带有硼酸物质,同时还说明海蜇产品的硼酸含量在100mg/kg以下是安全的。

  既然没有人为添加硼酸,为何海蜇中仍可检出极轻微的硼酸含量呢?浙江省舟山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浙江省海洋开发研究院联合出具的《舟山出口海产品硼酸本底及市场调查》,对此有专门解释:由于“硼化物在海水中天然存在”(“东海海水中富含高达4.78 mg/L的硼酸”),而海蜇对海水中的硼酸物质具有富集机理,经测定,结果显示:“在捕捞时采集未添加任何物质的鲜活海蜇类中硼酸含量在5.0~10.0 mg/kg”。

  对此,“陆龙兄弟”官方微博还进一步作出补充说明,称平均100市斤鲜活海蜇,经加工可得8-10市斤成品海蜇,导致天然硼酸含量进一步浓缩、增加;此外,作为原辅料的海盐,同样带有天然硼酸本底值(<2.5-130.7 mg/kg)。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宁波多家海产企业也坦承:在检验结果中,海蜇产品均可检出一定含量的硼酸物质,系全行业无法自行解决的客观事实。

  今天下午,记者又联系到“陆龙兄弟”海产公司办公室负责人陈先生,陈先生表示企业不可能去添加硼酸,下一步将联合业界和行业协会发出呼吁:标准制定部门尽快建立海产食品硼酸本底值数据库,制定和出台更其合理、科学、明晰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避免因机构误检而被误判和误报。

  相关信息:

  各种食品均含有硼酸的天然本底值。如酱油243.09mg/kg、大豆225.71mg/kg、猪肉44.16mg/kg、盐2.5-130.7mg/kg,鲜活海蜇是5~10 mg/kg。根据国内外的研究资料,摄入食物中天然存在的硼,不会超过安全摄入量;只有食用了人为添加硼砂/硼酸的食品,超过了允许参考摄入量的阈值,才会存在安全风险。

  鉴于无证据表明食品中天然自带的硼酸对身体有害,因此国内食品行业均未采取对天然硼酸本底的去除手段;同时,欲去除食品自带的天然硼酸本底,意味着将加入一些化工物质,反倒造成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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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龚一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