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务工人员基本医保制度大幅提高了外来工的医保待遇,外来工患病就医再添保障。那么,外来工必须参加医保吗?个人账户资金怎么算?看病能享受哪些待遇?回老家看病,医保还能用吗?昨天,带着这些外来工普遍关心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
一问:个人账户资金怎么算?
外来工医保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月划入比例为本人缴费基数的2%。以2013医保年度为例,从2013年6月至2014年4月,基金一次性预划入11个月,每月划入38.2元,共计420.2元。2014年4月底,个人账户资金未用完的可以转为历年个人账户资金。
历年个人账户结余资金的用途包括:抵扣住院就医时发生的医疗费中的个人自负和个人承担部分费用,门诊就医时发生的医疗费中的个人承担部分费用,乙类药、乙类服务项目和转外就医的个人先自付部分费用,部分自费药、自费医疗服务项目个人支付费用,本人及近亲属使用流感疫苗、狂犬疫苗、肺炎球菌疫苗、乙肝疫苗的费用,以及本人按月缴纳的1%医疗保险费的年底结转等。
二问:看病购药享受什么待遇?
参加外来务工人员医疗保险人员,可以用个人账户资金在本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个人账户资金用完后的门诊医疗费由个人承担,如果历年账户资金有余额,个人承担部分可用历年账户资金抵扣;还可以到本市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直接购买医保非处方药,每次购买总额不超过100元。
需要提醒的是,在医院就医或药店购药时,应出示本人的《医保证历本》才能享受医保待遇。
三问:回老家看病能用医保吗?
本地无亲属的外来务工人员因病需住院治疗的,可申请回原籍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
申请回原籍地住院治疗的,外来务工人员或委托的经办人应持医保证历本、本人申请报告(需经用人单位证明原籍地所在)、本市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诊断和住院治疗意见等资料,到参保关系所在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并确定原籍地一家当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作为本人回原籍地住院治疗的定点医疗机构,享受在我市统筹地区就医同等待遇,其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时的医保卡(社保卡)结算功能同时冻结。
回原籍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先由个人垫付,在原籍地医院的医疗费结算票据出具的6个月内,到参保关系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医疗费零星报销。
四问:外来工必须参保吗?
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险的组成部分,按《社会保险法》第23条和95条规定,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外来务工人员,应当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目前,我市外来务工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尚有一定差异,外来务工人员经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记者 秦羽 通讯员 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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