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5月28日,周先生收到奉化城区一家快递公司支付的3000元赔偿款。一起因托运一张木床引发的消费纠纷,经奉化城东消保委多方调查取证,几次调解,最终由快递公司退还220元托运费、赔偿3000元而告终。
几天前,奉化消费者周先生在奉化城区家具市场,帮朋友选购一款价值3000元的木质床。然后寻找城区一家快递公司将木床托运到贵州省贵阳市,由其贵阳的朋友收货。周先生在办理货物托运时,支付了基本运费208元,并在托运单上承保3000元保险,支付保险费12元,共计支付220元。
周先生办好托运手续后,一直未等到贵阳朋友的消息反馈,却接到托运公司的退货通知。经了解得知,从奉化托运至贵阳的木床变成了散件,遭遇对方拒收作退货处理。消费者找到托运公司提出索赔要求,遭遇托运公司推诿。奉化城东消保委接到消费者求助后,迅速指派干部介入调解。双方在索赔金额上产生分歧。
消保委干部在调查取证的同时,认真做好双方的思想工作。经调查,消费者周先生购买木床凭证合法有效,办理承保手续齐全,并支付了相关费用,应当依照合同履行约定的保险责任。双方同意调查结果,表示愿意协商和解。
经奉化城东消保委调解,由快递公司退还周先生208元托运费和12元保险费,赔偿木床款3000元。(通讯员谢长彪俞赞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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