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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速行车:高速公路的隐形杀手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6月22日 08:50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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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速行车:高速公路的隐形杀手

丁 安 绘

俗话说,十次车祸九次快,这个说法的确没错。然而,慢慢开车是不是就可以保障安全呢?统计显示,在高速公路上,低速行车也是引发事故的一大原因。来自高速交警支队五大队的一份数据表明,今年以来,在该大队辖区范围内,发生的与低速行驶有关的事故就有50余起。

“龟速”车带来事故不少

今年6月8日清晨5时57分,G15高速杭州湾跨海大桥往宁波方向1402公里处,一辆大货车追尾碰撞上前方一辆半挂车,事故造成后车驾驶员腿部骨折。事后民警调查得知,前方的那辆大货车当时在第三车道上缓慢行驶,车速仅为40公里/小时左右。而此前的5月6日清晨3时40分,李某驾驶的一辆江苏牌照的货车在G15高速往宁波方向北航道路段,追尾碰撞了周某驾驶的安徽牌照重型货车,造成两车受损。原因同样跟前方车辆低速行驶有关。

这样的“龟速”行车带来事故还有不少。

低速车成“流动障碍”

高速交警宁波支队直属大队大队长浦岷告诉记者,低速驾驶看似不大会直接引发事故,但在高速公路通行中,这一做法破坏了高速公路正常行车秩序,降低了高速公路通行效率,成为高速公路上的“流动障碍”。

他分析,低速行车容易影响他人正常通行,一些以正常速度行驶的车辆在超越低速车辆时,如采用右侧行车道或应急车道超车,很容易造成剐蹭事故。同时,低速行车也容易给驾驶员自身所驾车辆带来危险,一旦后方行驶速度较快的车辆不能及时发现和前车间存在的速度差,无法及时制动,就容易引发多车追尾事故。

诸多行为导致车辆低速

警方相关人士告诉记者,出现低速行驶最多的是一些严重超载、超限和机件老化的重中型货车。一些司机在实际运输中,往往将车辆核定载质量抛之脑后,而这些超负荷运行的车辆,势必在行驶中有心无力,想快也快不起来。

不过,客车、轿车并非不会出现低速行为,在车况正常情况下,一些驾驶员在开车途中接打电话、玩手机、发短信、和同车人员聊天、看地图等行为,均可能在不经意间导致车速降低。而且,由于客车低速是突发性的,并没有征兆,因此危害也相当大。

警方正在查处低速行车

据分析,高速公路上的典型事故形态是追尾,追尾需要速差,而低速驾驶就是产生速差的一个重要因素。低速自身不大可能引发事故,而一旦和疲劳驾驶、超速行驶等行为结合到一起时,就容易导致重大人员伤亡。

据了解,高速交警部门目前正加大对超低速行车的查处力度。在杭州湾大桥北航道处,警方已设置了低速车辆抓拍设备,在正常通行条件下,车辆低于高速公路最低限速行驶,就可能被抓拍。从去年12月15日至今年5月间,警方已抓拍超低速行驶的车辆超过8000辆,其中绝大多数是货车。同时,高速交警正联合路政部门,对于一些严重超载、超限的货车进行整治,从源头上杜绝低速行为产生。记者 周琼 通讯员 李栋 陈海侠

编辑: 陈燕